新華社消息,山西呂梁永聚煤業(yè)1116重大火災事故調查報告4月23日向社會公布。報告顯示,山西省公安機關已對永聚煤業(yè)實際負責人等涉嫌違法犯罪的18名企業(yè)人員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山西省紀檢監(jiān)察機關依規(guī)依紀依法對呂梁市、離石區(qū)、城北街道黨委政府及能源、住建、消防救援、自然資源、應急管理、礦山監(jiān)察等部門的42名公職人員進行嚴肅問責。
編輯:周自力責編:吳忠蘭審核:馮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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