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再讓三、讓三讓再、讓梨推棗、讓棗推梨、讓逸競勞
一、讓再讓三 [ ràng zài ràng sān ]
【解釋】:指幾次三番地推讓。
【出自】:明·史可法《復多爾袞書》:“群臣勸進,今上悲不自勝,讓再讓三,僅允監(jiān)國。”
【譯文】:群臣勸阻,現(xiàn)在的皇上悲不能自己控制自己,幾次三番地推讓,僅允許監(jiān)國。
二、讓三讓再 [ ràng sān ràng zài ]
【解釋】:指幾次三番地推讓。同“讓再讓三”。
【出自】:清末 康有為《大同書》辛部第四章:“且各曹長被舉之人,亦必須讓三讓再以副舉賢若夔龍之美事,及再三為大眾所推乃得受之,以弘讓德而鎮(zhèn)囂爭焉?!?br>【譯文】:而且各曹長被推舉的人,也必須讓三讓再把副舉賢像夔龍的美好事物,等到再三為大眾所推是可以接受的,以弘謙讓的美德而鎮(zhèn)喧鬧爭吵了。
三、讓梨推棗 [ ràng lí tuī zǎo ]
【解釋】:小兒推讓食物的典故。比喻兄弟友愛。
【出自】:唐 李延壽《南史·王泰傳》:“年數(shù)歲時,祖母集諸孫侄,散棗栗于床。群兒競之,泰獨不取?!?br>【譯文】:才幾歲的時候,祖母召集諸孫侄,撒棗子栗子在床上。孩子們競爭的,只有泰獨自不可取。
四、讓棗推梨 [ ràng zǎo tuī lí ]
【解釋】:小兒推讓食物的典故。比喻兄弟友愛。
【出自】:南朝 范曄《后漢書·孔融傳》注引《融家傳》:“年四歲時,每與諸兄共食梨,融輒引小者。”
【譯文】:年僅四歲時,每次與兄弟一起吃梨,苻融就把小的拿走。
五、讓逸競勞 [ ràng yì jìng láo ]
【解釋】:指安逸之事互相謙讓,勞苦之事互相爭搶。
【出自】:北齊 魏收《魏書·孝感傳·吳悉達》:“昆弟同居四十余載,閨門和睦,讓逸競勞?!?br>【譯文】:兄弟同居四十余年,家庭和睦,爭著勞動謙讓著讓對方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