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實行的是義務兵和士官相結合的兵役制,義務兵服役期限為2年,士兵尤其是義務兵是沒有工資的,只有那可憐的津貼,一入伍的時候每個月只有75元的津貼,第二年才漲到九十五元,這不足百元的津貼能干什么呢?好在軍隊吃穿住都不用掏錢,那點津貼都用來買點日用品,我一年下來竟還攢下了六百元呢!我的一個朋友在北京當兵,用他的話說就更可憐了,因為他們的駐地在三環(huán)以外,一個月的津貼僅夠打車到北京市區(qū)的,還沒有回去的錢了,想一想就是這么點錢怎么可能所有的士兵都去泡酒吧歌廳呢?就說沒有紀律的約束那那點可憐的津貼恐怕到歌廳或酒吧里連壺茶水都要不起吧?當然這里面不包括那些在軍隊服役還要向家里要錢花的人!
各種生活待遇還是不錯。農(nóng)村義務兵服役時,其家屬由當?shù)厝嗣裾o予不低于當?shù)厝司钏降膬?yōu)待,保留其入伍前的耕地、山場等生產(chǎn)資料;城鎮(zhèn)義務兵服役期間給予適當?shù)膬?yōu)待,退伍后由政府安排工作,凡自謀職業(yè)的,政府給予一次性經(jīng)濟補助,并給予政策上優(yōu)惠。義務兵服役期滿后,根據(jù)軍隊需要和本人自愿,相當數(shù)量的可以轉(zhuǎn)改為士官。一期士官,月工資700元左右,以后逐年增加,并按月基本工資的41%計算住房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