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元稹》第二十二句是:“不為同署官”,這是出自于 唐朝 白居易 所著的《贈元稹》。
自我從宦游,
七年在長安。
所得惟元君,
乃知定交難。
豈無山上苗,
徑寸無歲寒。
豈無要津水,
咫尺有波瀾。
之子異于是,
久處誓不諼。
無波古井水,
有節(jié)秋竹竿。
一為同心友,
三及芳歲闌。
花下鞍馬游,
雪中杯酒歡。
衡門相逢迎,
不具帶與冠。
春風(fēng)日高睡,
秋月夜深看。
不為同登科,
不為同署官。
所合在方寸,
心源無異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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