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
立法一:《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五章,(八)不得有穿拖鞋、穿跟高四厘米以上高跟鞋或者赤腳、吸煙和手持電話進行通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立法二: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四十九條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駕駛?cè)瞬坏糜邢铝行袨椋?/p>
(一)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暫扣等不具備駕駛機動車資格的人駕駛;
(二)赤腳、穿拖鞋或者穿高跟鞋駕駛機動車;
(三)駕駛機動車時以手持方式使用電話;
(四)駕駛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時互相追逐,攀扶其他車輛,曲折競駛,駕駛?cè)松砬拜d人;
(五)駕駛牽引車所牽引掛車的總質(zhì)量超過牽引車的準(zhǔn)牽引總質(zhì)量。
1、 細(xì)高跟鞋的危害性:
穿著細(xì)高跟鞋子開車時,踩剎車容易被卡住,出現(xiàn)“踩不下去抬不起來”的情況。高高的鞋跟讓腳無法正常地踩剎車腳踏板,緊急情況下根本踩不到底,是有很大安全隱患的。此外,由于跟比較高,不僅踩的時候比較累,而且腳后跟會懸空,這就不利于很好地控制腳踏板角度,在急剎車、踩油門時很容易產(chǎn)生操作不到位的情況,這是存在很大風(fēng)險的。
2、 坡跟鞋的危害性:
由于坡跟鞋比較高,腳穿這種鞋子開車時也無法正常地踩腳踏板,即使將腳踏板踩到底,估計腳已經(jīng)是有種快要抽筋的感覺了,用力或者急剎車的時候也很容易崴腳。劉宇表示,因為腳的彎曲度有限,抬起踏板的時候,腳后跟就會出現(xiàn)懸空現(xiàn)象,在這種情況下就不能很好地控制踏板的角度了。
3、 厚底粗跟鞋的危害性:
穿著這種鞋子開車時,很厚的鞋底基本上不會有什么形變,腳感很差,而且不能很好地判斷踩踏板的深淺,很容易產(chǎn)生操作不到位或者過度的情況,這是很危險的。
4.鞋跟高度:4厘米以上
由于鞋跟較高,松弛狀態(tài)時,整個鞋跟就已經(jīng)與車內(nèi)地面呈平行狀態(tài),鞋跟幾乎已經(jīng)完全“趴”在地面,向下用力時,由于鞋跟卡在踏板與地面之間的空隙,踏板僅能稍稍踩下。左右移動右腳,在剎車和油門之間轉(zhuǎn)換,由于鞋跟整個“趴”在車內(nèi)地面,左右移動非常不便,要想順利在剎車和油門之間轉(zhuǎn)換,只能先抬腳從剎車上離開,再重新落在油門上,而這樣的動作在實際駕車過程中將是非常危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