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法和遵法的區(qū)別是很多人搞不懂的問題,音同字不同到底該怎樣去更好的理解呢,習近平總書記對此進行了特別的強調。
尊法和遵法雖然只有一個字是不同的,但是表達出的含義卻有著巨大差異,對人們在法律方面的要求也是不一樣的。生活中經常用到的是“遵法”一詞,尤其是“遵紀守法”,告誡人們做事情處理問題都要遵守法律,在性質上屬于被動性的,是人們被動的去遵守法律。而“尊法”不同,是人們主動的去尊重法律,表達的是對法律的敬重與敬畏之心,更是內心對法的崇敬與自覺堅守,自覺的用法律的準繩在要求日常的行為舉止。
由此能夠看出,尊法和遵法的區(qū)別主要是主動與被動的區(qū)別,在這個法治社會中,每個人主動自覺的去敬畏尊重法律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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