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星新聞消息,今年5月,貴州銅仁市江口縣雙江街道辦事處曾通報一起學生溺亡事件稱,經(jīng)公安機關調查,該學生張某洋與多人結伴游泳,未受到脅迫,系自行下河游泳溺水意外死亡。
11月7日,張某洋父親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在“意外死亡”調查結果通報之后,一名事發(fā)時與張某洋同行的學生找到張某洋父親稱自己良心發(fā)現(xiàn)、內(nèi)心愧疚,要說出張某洋“死亡真相”——這名學生稱自己曾用石頭打張某洋后腦才導致其跳水溺亡。張某洋溺水時,該生和同行其他人都沒有施救。
張某洋生前照片及所獲獎狀
張某洋父親向紅星新聞記者提供聊天記錄截圖和醫(yī)院門診病歷等材料顯示,張某洋于去年10月自稱曾被校園欺凌過,想跳樓,又于今年3月主訴“被他人打傷多處疼痛”而到江口縣人民醫(yī)院就醫(yī),院方對其初步診斷為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
早在5月25日,雙江街道辦事處發(fā)布通報稱張某洋系意外死亡前,張某洋的父親就曾在短視頻平臺發(fā)布信息稱,懷疑兒子是被威逼欺騙下水的。
11月8日,紅星新聞記者致電江口縣公安局,詢問張某洋溺水事件及后續(xù)情況時,接線工作人員表示已經(jīng)是幾個月前的事了,已經(jīng)結案。當記者進一步確認“結案”情況時,該接線人員表示“沒有案件,想了解去問政工部門”。隨即,紅星新聞記者致電江口縣公安局政工部門,接線工作人員表示自己并不知道這個案子。
中學生溺水身亡后
一同行學生寫“死亡真相”稱打過溺水者
紅星新聞此前報道,5月24日,有用戶在短視頻平臺發(fā)布消息稱,貴州銅仁市江口縣某中學男孩于5月21日在河邊溺水,家長懷疑其是被威逼欺騙下水。5月25日晚,江口縣雙江街道辦事處通報,溺水失聯(lián)的學生被打撈上岸,但已無生命體征。經(jīng)公安機關調查,該學生與多人結伴游泳,未受到脅迫,系自行下河游泳溺水意外死亡。
江口縣雙江街道辦事處發(fā)布的情況通報
11月7日,張某洋父親向紅星新聞記者出示了一張落款時間為9月21日的《張某洋死亡真相》手寫稿,手寫稿署名人為楊某煜,系此前雙江街道辦事處發(fā)布通報中提到的與張某洋結伴到事發(fā)河段游泳的4人之一。
手寫稿多處按有紅色指印,內(nèi)容顯示,楊某煜、張某洋與另外6人于5月21日下午到河邊,楊某煜曾撿了一塊石頭打張某洋右腦后邊,導致其跳水死亡。“我們也沒有人去救他,張某洋溺水時我們七人沒有做任何施救,沒有丟救生圈,我們七人就全部跑了。這就是張某洋死亡的真相,我現(xiàn)在給真相說出來希望得到張某洋的家屬的原諒。是我用石頭打了他才導至他死亡,我向你們說聲對不起?!笔謱懜逯袑懙馈?/p>
張某洋父親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楊某煜主動找到他說出真相后,二人到當?shù)匾患姨峁┓勺稍兎盏墓?,在法律服務工作者的見證下寫下《張某洋死亡真相》手寫稿。
死者父親提供的手寫稿掃描件
法律服務工作者陳某某在手寫稿中作為“證實人”署名。11月7日晚,紅星新聞記者聯(lián)系到陳某某。他對記者表示,楊某煜寫下手寫稿時他就在現(xiàn)場,楊某煜是自愿寫下這份手寫稿的。
張某洋父親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當天在場的還有一名江口縣政法委工作人員,親眼見了楊某煜寫下手寫稿。11月7日晚,紅星新聞記者致電張某洋父親所提到的這名政法委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楊某煜寫下該手寫稿時,他剛好正在那家提供法律咨詢服務的公司,楊某煜寫下手寫稿所用的筆,都是他遞過去的。作為政法委的工作人員,他要向公安部門反映有關情況。他還表示,楊某煜寫下手稿時,有同學陪同在場,沒有受到脅迫。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6月,在張某洋父親的追問和探尋下,楊某煜也曾寫下一份名為《張某洋死亡真相》的手稿,他在手稿中稱系其他學生讓張某洋跳河,張某洋因為被其他學生打過所以畏懼,選擇跳河。
張某洋父親稱,得到楊某煜寫下的這份手稿后,他曾把這份手稿給事發(fā)時在場的另一名學生看,該學生看后也寫下過一份內(nèi)容相似的手稿。但當張某洋父親向兩份手稿內(nèi)容提及的一名學生進行核實求證時,對方否認了手稿上的說法。
聊天記錄顯示:
死者自稱曾遭遇校園欺凌
一份聊天記錄截圖顯示,2023年10月8日,張某洋曾對父親表示自己“想跳樓,以前被校園欺凌過被別人講壞話,不敢反駁”。張某洋父親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張某洋性格有些懦弱,但是學習成績一直還好,今年3月開學剛轉學到江口縣某中學讀書。
兩份江口縣人民醫(yī)院的入院記錄、門診病歷顯示,2023年11月,2024年3月,張某洋兩度主訴“被人打傷”后前往醫(yī)院就醫(yī)。
張某洋自稱曾遭校園欺凌的聊天記錄截圖?
早在5月25日街道辦事處發(fā)布通報稱張某洋系“意外死亡”前,張某洋的父親就曾在短視頻平臺發(fā)布信息稱懷疑兒子是被威逼欺騙下水的。在發(fā)布通報后,6月17日,江口縣公安局向張某洋父親送達了不予立案通知書,稱“江口縣張某洋失蹤案沒有犯罪事實,決定不予立案”。
張某洋父親向紅星新聞記者提供的一份協(xié)議書顯示,今年7月,張某洋父親、張某洋生母曾與雙江街道辦事處達成協(xié)議,就張某洋溺水死亡一事,街道一次性支付38萬元,張某洋父親、張某洋生母不得再以此事為由糾纏,也不得再以上述事由向學校及其他家屬主張任何權益。
張某洋父親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簽訂此協(xié)議時,楊某煜還未向其說出自己曾用石頭擊打張某洋后腦導致其跳水死亡的信息。
一份短視頻平臺的聊天記錄截圖顯示,楊某煜的母親承認其子曾經(jīng)打過張某洋?!澳銉鹤颖淮蛭覀冑r錢了的。不說都和解了嘛!”楊某煜母親在短視頻聊天中這樣說。11月8日,紅星新聞記者私信楊某煜母親了解張某洋溺水相關情況,對方回復表示“無語,你們?nèi)ヅ沙鏊蚵?,派出所比我清楚”?/p>
張某洋父親稱,自9月21日,張某洋父親從楊某煜處得知有“扔石頭”一事后,他先是和其他幾名在場學生核實,被告知信息屬實,又到當?shù)卣ㄎ?、公安等多個部門奔走,希望得到立案調查。
11月8日,紅星新聞記者致電江口縣委政法委一位領導,試圖了解事件相關進展。該領導表示自己正在開會。截至發(fā)稿時,紅星新聞記者未能再次撥通該領導電話。
編輯:楊雁琳責編:周尚斗審核:馮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