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客戶端消息,2023年5月17日,廣東省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銀行開平支行原行長許國俊貪污、挪用公款一案。許國俊2001年外逃美國。2021年11月,在相關(guān)部門不懈努力下,外逃20年之久的許國俊被強制遣返回國。
江門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3年至2000年,被告人許國俊利用擔任中國銀行開平支行辦公室主任、副行長、行長等職務(wù)便利,伙同許超凡、余振東等人,采用辦理虛假貸款套取銀行資金、占用公司正常還貸資金或直接轉(zhuǎn)款等手段貪污公款美元6221.73萬余元、港元3.63億余元、德國馬克146.1萬余元,挪用公款人民幣3.55億余元、港元2000萬元、美元1.26億余元。
庭審中,檢察機關(guān)出示了相關(guān)證據(jù),被告人許國俊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zhì)證,控辯雙方充分發(fā)表了意見,許國俊進行了最后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新聞記者及社會各界群眾二十余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